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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网络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,昨日,思明区检察院发布了一起打击侵犯网络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——两名男子销售外挂软件,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,最终因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获刑。
被告人孙某是某款热门网络游戏的忠实玩家。游戏过程中,他偶然发现网络上贩卖一款游戏外挂,使用后能轻松加快游戏进程,获得一般玩家所没有的速度优势。2021年3月至同年6月,嗅到“商机”的孙某伙同杨某向他人购买该款游戏的外挂程序,以0.99元到38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网店对外销售牟利,网店销量一路攀升。
该款游戏火爆全网,网游公司发现有人公然通过电商平台售卖加速外挂,于是在自行收集部分证据后报案。2022年6月,该案移送至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检察官表示,经鉴定,涉案的外挂程序未经授权获取游戏数据,并通过修改数据实现加速功能,属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形,应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孙某、杨某的刑事责任。
经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认定,孙某、杨某累计销售游戏外挂14813人次,最终提起公诉,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分别判处孙某、杨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,外挂软件不仅破坏游戏公平竞争环境,也损害了游戏开发和运营公司的合法权益,还存在形成电信诈骗、洗钱等犯罪的风险。外挂软件通常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侵入性,制作、销售、提供外挂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等罪名。
(文/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检 漫画/刘哲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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